久違的點名 (來自阿妍的500題)
星期日, 四月 12th, 2009以下有500題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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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有500題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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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完後 必須點10個人與妳一同參與這個遊戲
點名:
請自取,路人夠多,一定超過十個=ˇ=
切記未遵守規則者,必定會
段考科科不及格 + 被當掉 + 感情不順 + 作弊被抓 + 錢包不見 +
手機摔壞 + 走路摔跤 + 半路被狗咬 + 失去最重要的東西。
被點名請至〔網誌〕發表自己的答案,然後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,之後再補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20個問題,
傳給其他8個人,還要到這8個人留言板留言通知對方,你被點名了!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,得到大家的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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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末晚點名
點名規則: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,
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。
傳給其他 8 個人,列出其他 8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
還要到這 8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→你被點名了…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。
這 8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,並且再傳給其他 8 個人,
讓遊戲繼續下去,不得回傳。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,
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。